2022下半年湖北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常考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时间:
- 2022-08-15 11:52:26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爱国守法
1.地位: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2.内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 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1.地位:
(1)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2)乐教勤业的动力源泉。
2.内涵:
(1)忠诚于人民事业。一般在题目中多体现为“该老师从教20年或30年以来”;
(2)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奉献既包括教师为学生奉献,也包含为新老师奉献,指导新老师等;
(3)认真。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考生在考试中看到教师辅导学生经常会忽略爱岗敬业这一点,通常会思考为教书育人;
(4)不得敷衍塞责。教师需要兢兢业业,态度端正,认真勤恳。
三、关爱学生
1.地位:
(1)师德的灵魂;
(2)师德的核心;
(3)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2.内涵:
(1)关爱全体学生。教师面向的是所有学生,而非关注部分学生。多体现为教师关注后进生;
(2)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一般在题目中多表现为老师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达到教学效果的同时照顾学生的感受;
(3)保护学生的安全、关心学生的健康、维护学生的权益。一般在题目中多表现为老师对学生嘘寒问暖,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和情感;
(4)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般在题目中,教师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即违背了关爱学生。教师不得侮辱、变相侮辱学生,禁止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1.地位:
(1)是教师的天职;
(2)是教师的基本使命和主要工作;
(3)是教师职业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显著标志。
2.内涵: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一般在题目中多表现为教师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因材施教。在题目中,若老师能够根绝个别差异实施不同教学即做到了教书育人;
(3)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教师可以用分数评价学生,但是不能将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1.地位:
(1)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2)是教师职业道德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的显著标志。
2.内涵:
(1)对自己: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一般多表现为教师做好示范榜样作用;
(2)对他人: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3)对集体:团结协作;
(4)对利益: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不论礼品轻重、大小,教师应一律拒绝。
六、终身学习
1.地位: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2.内涵: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
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一般在题目中多表现为教师撰写反思日记或者教学笔记,阅读专业书籍,为学生学习新的技术手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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