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春季湖北教师资格证通城县认定领证通知
- 时间:
- 2019-06-11 09:00:29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我县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对象:2019年春季向认定机构(通城县教育局)提交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资料,经审核认定通过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2019年6月10日-6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三、领证地点:通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四、领证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须装入个人档案)。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子受理,请将申请表及时归档。
咨询电话:0715-486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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