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季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04-03 16:28:20
- 作者:
- 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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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认定时间
1.网报时间:3月25日-4月2日(系统开放日7:00-17:00);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6日-4月2日(有效工作日);
3.认定数据处理及证书发放时间:4月8日-6月30日。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的中国公民,可在长阳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对象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以及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之内的人员。
四、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师班可以视为合格学历(鄂教资〔2012〕1号)。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暂不作提升要求。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学历应作相应提升。即,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鄂教资〔2012〕4号)。
3.普通话条件: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教师资格考试条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学科种类原则上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不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必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自学考试及研究生教育阶段无师范教育专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外)。对于修学教育管理专业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修学学前教育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只能申请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申请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身体条件:申请人体检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3月26日-4月2日(有效工作日),逾期视作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长阳的,到长阳教育局教师管理股确认(龙舟坪镇黄龙路16号4-409室),联系电话:0717-5331361。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承诺书》打印件(在网上报名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毕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提供毕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6)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正规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上述材料原件初审后退还本人。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毕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专业)、个人承诺书等顺序提交,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粘贴2019年长阳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附件)。
(三)体检。
现场确认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体检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交现场确认点。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四)认定发证
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予以认定,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在长阳教育信息网上通知,请予关注。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思想品德鉴定表》改为《个人承诺书》后,个人承诺将记入国家征信平台。《个人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必须慎重如实填写。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一年内,由认定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或函件方式对接公安机关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鉴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即将启用新的信息系统,本公告发布后,还将视新系统运行情况对相关内容作适当调整补充,请予关注。
5.2019年秋季长阳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将在9月19日前在长阳教育信息网发布。
6.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登录宜昌市教育局官网,按照《关于2019年春季宜昌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办理。
7.宜昌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联系方式: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0717-6441534;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电话:0717-6053328;居住证的办理可咨询居住地所属派出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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