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 时间:
- 2018-12-20 17:15:59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9月25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10月15日至10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申请人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江夏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3、颁发证书。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领证时间见江夏区教育信息网上的公告。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证)或工作单位在江夏区的社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规定的各项条件,可以申请此次教师资格认定。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按要求到江夏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现场确认地点:江夏区纸坊街齐心花园旁教育局319会议室,联系电话:81820014,联系人:沈老师。
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见附件)。所有表格及复印件统一用A4或A3纸正反打印和复印并按档案袋封面排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②居住证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③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
以上材料任选一样,查原件,复印件拟留,纸质一式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
5、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由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8、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大学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9、个人一寸彩色登记照片一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网报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虚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表格。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按要求张贴与网报上传的同版照片。
3、申请人网报结束后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江夏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为: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武汉市其它区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医院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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