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普通话要怎么补办?
- 时间:
- 2020-02-14 22:54:09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 补发证书对象
湖北省普通话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考生(以原发证日期为准)。
二、 补发证书程序
1、证书遗失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原测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测试机构根据证书遗失者提供的信息,查找原测试成绩,并对原测试成绩进行复核。
3、测试机构出具对其成绩认定的证明。
4、证书遗失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原测试机构对其测试成绩的认定证明,到省测试中心补办证书。补发证书加盖“遗失补发”专用章。
三、 补办证书时间
每年6月和12月的第三周,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根据国家语委规定,在2003年5月之前要求普通话测试有5年的有效期,但是2003年5月21日颁布,2003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6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没有有效期的规定,基本理解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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