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场规则!
- 时间:
- 2022-06-27 09:45:33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1) 应试人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测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测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考处理。
(2) 应试人应仔细阅读《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和《湖北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注意事项》。
(3) 应试人须交验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双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务人员按报到顺序对应试人分批次点名,并引导考生进入指纹采集、照相室。
(4) 应试人须听从考务人员安排,不得在候测室大声喧哗。
2. 指纹采集、照相室
(1) 应试人将右手拇指中心放在指纹采集器相应位置上进行指纹采集。
(2) 考务人员对应试人员现场采集照片。
(3) 系统将随机为应试人员抽取测试机位编号,每位应试人的编号既是备测室额座位号,又是测试室的机位号。
3. 备测室
(1) 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备测室,按编号入座。
(2) 考务人员应仔细核对应试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3) 应试人领取试卷后开始准备测试,备测时间为15分钟。
(4) 应试人不得在试卷上作记号,不得与他人交谈,不得向考务人员作任何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进入备测室,并关闭通讯工具,否则视为考试违纪。
(5) 测前准备完毕,应试人将试卷留在原处,在考务人员引导下进入测试室。
4. 测试室
(1) 应试人在考务人员引导下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顺序进入测试室。
(2) 应试人应严格按照计算机测试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和测试。测试过程中除正常的测试操作外,应试人不得进行其它内容的操作,也不允许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由此造成的计算机及其配件损坏,应试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测试过程中应试人要做到吐字清晰、语速适中,音量与试音时保持一致。
(4) 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试人应及时告知监考人员协助解决。
(5) 测试完毕,应试人请将耳机放回原处,并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后再统一离开考场。
(6) 测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试人员携带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或手机没有处于关闭状态,则取消应试人本场考试资格;若发现应试人请人代考,成绩以零分计,除按有关条例处分外,考生一年内不能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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