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高新区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 时间:
- 2023-08-30 10:32:19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一、面试对象、时间、地点
1. 面试对象:通过湖北省统一笔试并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附后)
2. 面试时间:2019年 7 月2日
3. 面试地点:随州高新区云龙小学
二、面试内容
小学学段为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小学教材内容。
初中学段为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初中教材内容。
三、面试方法
(1)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说课限时10分钟。
(2)由评委组提供统一教材、教参给考生备课,备课限时40分钟。
(3)7个评委按统一的评分标准现场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现场公布最后得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最终成绩的确定。考生考试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如果同一岗位拟录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四、面试流程
7月 1 日下午安全保卫组设立警界线。
7月2 日7:00所有评委和工作人员到岗,由评委组和考务组组长分别对评委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7:10参加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进入考点。
7:20候考室男工作人员清点考生人数并带往候考室,督促各考生将通讯工具等非面试用品交考务办公室封存。
7:30召开考生会议,候考室女工作人员宣读《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纪律》、《考生须知》。
7:35组织考生按学科抽取面试顺序(抽签顺序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并签字确认。
7:40评委到达面试地点,并进入指定说课室。面试工作人员到岗,封闭考场及周边区域。各评委组商讨确定本考场统一评分尺度。
7:45各科主考官在纪检监察工委监督员的监督下抽取本科面试试题,并指定一名说课室工作人员送到本科备课室。另一名说课室工作人员领取并分发面试评分表。
7:50第一名考生由备课室引导员带入备课室,备课室男工作人员核实其身份、签字后开始备课,女工作人员负责计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
8:00备课室引导员到候考室将第二名考生带至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间隔10分钟备课室引导员到候考室按照各科考生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将考生带入备考室备课。
8:30第一名考生由备课室引导员带入说课室,说课开始;其他考生按照顺序号每间隔10分钟由引导员依次分别带入说课室说课,考生说课结束后,记分员记分并现场公布分数,考生签字确认后,由传分念分工作人员将其带至考务办公室领取个人物品后再带出考点警戒线。该学科所有说课结束后,记分员将《面试计分统计表》送交评委、纪检监督员、说课室工作人员审核签字并整理好面试资料,装入档案袋密封,由纪检监督员交考务办公室。
五、面试工作纪律
1. 考生须知。
(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候考室候考,进门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安全检查。然后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抽签确定考生顺序。考生应将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方,以便查验。候考期间,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面试开考1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时间和考场纪律。面试时考生应听从考室内工作人员指挥。考生应尊重评委和考场工作人员,服从安排,文明应试。
(3)严禁考生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文具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所需用品(文具、资料、纸张)由考场统一配备。
(4)面试的顺序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每一位考生的面试顺序按照考场抽签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中途不得无故离开候考室,特殊情况必须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5)考生备课结束后,由考场引导员依次带入考场面试。
(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做暗号、不准夹带。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有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等有碍考试公正信息),违反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7)考生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宣布“开始”后,考生即开始说课。考生说课结束后应报告“说课完毕”。
(8)考生面试时,当主考官宣布“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计时。面试规定的时间到,计时员宣布“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说课。
(9)考生说课完毕后,在原地等待评分结果。记分员宣布考生得分,考生签字确认后由传分念分员带出考点警戒线。
(10)考生面试结束后直接离开考点,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不得再返回到考场或候考室。
(11)对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 面试工作纪律。
(1)为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持良好的考场秩序,面试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2)面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时间安排,不得迟到或早退。除考生由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带领进入考场外,评委及考场工作人员应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场,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坐,面试结束前一般不得离开考场。
(3)面试工作人员应自觉保持考场的肃静,不得在场内谈笑、议论、喧哗、吸烟;不得对考生进行暗示、鼓掌或起哄、讥笑等;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凡进入考场的人员,不得与自已熟悉的考生打招呼,不得有任何干扰考生正常面试的行为。
(4)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带头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影响或干扰他人履行岗位职责。
(5)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在场内使用通讯工具,已携带的通讯工具应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6)对面试中违规违纪的人员,按有关考试规定进行处理。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