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咸宁春季高中(中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结果公示
- 时间:
- 2023-08-30 13:56:06
- 作者:
- 曾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公示时间:2022年8月3日至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电话等方式向咸宁市教育局或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举报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证据详实,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715—8256168、8252249。
公示后,将进入审批认定、制发证书等程序,预计将在8月17日——24日陆续制证发放。(联系电话:0715—8126141)发证方式统一采取邮寄,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将按照现场确认时登记填写的快递地址进行邮寄。寄送材料包括“一证一表”。一证:教师资格证一本,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档案内,此表作为证书定期注册、遗失补办重要凭证。
咸宁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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