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 时间:
- 2019-06-18 09:14:05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湖北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鄂职改字〔2006〕2号)、《关于推荐有关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十职改办〔2019〕5号)文件精神和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建设,拟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作进一步调整充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具备中小学教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满3年(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以上的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科研人员。
二、推荐专家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掌握和执行我省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有关政策,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年龄限定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之内。
3.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有较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研究经验,是本单位(本地)、本学科的拔尖人才和专业权威,具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学校(单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和推荐。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填写统一的《2019年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信息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学校(单位)集中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2.审核汇总: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本地区推荐人员进行审核、遴选,填写《2019年推荐入库专家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3.审定入库: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对各地各校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录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专家评委库。
四、工作要求
1.职称评委专家库建设是职称评审的重要基础。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推荐报送工作,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保证推荐上报工作质量,切实遴选推荐师德水准高、业务素质好、符合评委条件和胜任评委工作的教师入选评委库。
2.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2019年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信息登记表》和《2019年推荐入库专家人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联系人:卢文文、高玮,电话:0719-8489532,邮箱:sysjyjjsglk@163.com。
附件:1.2019年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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