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优秀作品推评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4-09 16:57:54
- 作者:
- 娄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在构建五育并举格局、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改进实践育人环节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2019年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优秀作品推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评范围和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创(制)作的“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作品。
二、推评条件和名额
(一)推评作品基本条件
推评作品分为文字、发明创造和信息技术等三类。各类别作品申报要求,应符合《武汉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
(二)优秀作品推荐名额
2019年,推评“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市级优秀作品800件(篇),各区推荐总名额原则上按辖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兼顾区域活动开展实际。其中,文字类作品推荐名额不得超过分配总名额的70%。(市级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推评方式和程序
全市中小学“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采取“区校评审、择优推荐、市级认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学生申报
由中小学生填写《市级推荐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创(制)作作品自主申报。
(二)学校初评
由中小学校对学生申报作品组织初评,择优公示后向所在区教育局推荐。
(三)区级复评
由区教育局对所辖各校推荐上报的作品组织评审,根据市级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作品,并对作品立项证明及原始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区评结果应在区、校两级同步公示。
(四)推荐申报
区级复评工作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将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按作品类别填报相关表格(见附件3),提交我局基础教育处。
(五)市级认定
市教育局审核推荐作品名单,在网站(http://jyj.wuhan.gov.cn)和有关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对无异议的优秀作品予以公布,对获奖学生颁发证书,其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应维度当年度可直接评定为最高等级。
四、活动管理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对“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坚持将其纳入全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将中小学校组织“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情况纳入有效德育等级评价和星级评价,将中小学生参与“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度推动“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实施课程化、管理常态化、评价过程化。
(二)严格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加大“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宣传力度,突出诚信教育。着力规范和完善优秀作品推评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公正严谨,过程公开透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查处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发挥监督、惩戒警示作用。
(三)保证推评质量
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既定推评方式和程序,做好本级评审推荐工作。在推荐市级获奖作品时,应统筹考虑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和各个年级,确保活动开展全覆盖。4月26日(星期五),各区教育局将《市级推荐作品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1份,excel格式文档)、区级推荐报告(含区级评审时间、程序、评委、结果、公示等情况,一式1份),一并报我局基础教育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我局直属有关学校按工作程序完成后,直报局基础教育处。市级认定工作结束后,各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应及时将证书发放到位。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