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9—2020学年度 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 时间:
- 2019-07-05 13:37:34
- 作者:
- 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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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及调整意见和省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学历安排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19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于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普通高中学校于2020年1月20日(星期一)开始放寒假。第二学期,普通中小学于2019年2月10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上课,7月5日(星期日)开始放暑假。本学年教学历见附件3、4。
幼儿园第一学期于2019年9月1日(星期日)开学,第二学期于2020年2月10日(星期一)开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
二、教学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
各年级教学时间39周(九年级教学时间37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文化节、艺术节、运动会、远足等。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至二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26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1课时;三至六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七至九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4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9课时。边远山(湖、库)区的非寄宿制中小学,应根据实际适当减少学生在校周活动总量。一至六年级每课时40分钟,七至九年级每课时45分钟。
(二)普通高中
高一、高二年级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
高三年级教学时间36周。其中,上课时间22周;复习考试时间12周;社会实践、校外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时间2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0—11周。机动时间1—2周。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40课时,每课时45分钟。
(三)幼儿园
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围绕一日活动皆课程理念,科学合理安排幼儿在园一日生活活动、户外活动、学习活动和游戏活动。
三、课程计划执行
(一)义务教育
认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01〕28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湖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开发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2〕17号)的有关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的通知》(教基二〔2017〕2号)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开设《科学》课程,一、二年级每周1课时,三、四年级每周2课时,五、六年级每周3课时。
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要求,一至九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按国家规定作为必修课程。一至二年级每周1课时, 三至九年级每周2课时。
《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课时可打通使用。
继续实施全市小学生语文素养提升工程,深入推进“20+20亲近母语行动”。在语文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和书法教育,其中,一至二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写字课;三至六年级的语文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的书法课,用于毛笔字学习。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在义务教育阶段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中小学书法教育不举行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
农村初中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每周安排3课时,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每周安排2课时(内容为《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从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1课时(内容由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劳动职业类教育),使该类课程“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保证每个初中生毕业时接受不少于300学时的“绿色证书”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标准之一。
《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艺制作》《科技制作活动》《综合阅读》等纳入地方与学校课程管理。其中,《生命安全教育》每周1课时,《心理健康教育》《工艺制作》《科技制作活动》《综合阅读》可每两周各安排1课时。学校也可视具体情况,分散或集中安排学习时间。
《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安排15课时,在八年级上学期完成,其课时在专题教育课时中安排。在全市小学开设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在五年级上学期完成,按每2周安排1课时,其课时在专题教育课时中安排,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各年级开设环境教育,纳入专题教育课程管理,每学年安排不少于12课时,学生接受环境教育普及率达85%以上。
各年级进行禁赌、禁毒、预防艾滋病、反邪教、可持续发展、中华民族精神、武汉精神、法制等专题教育;三年级和七年级进行廉洁教育。以上各专题教育,学校视其具体情况,可各按每学年4课时安排教学,可分散安排,也可集中安排。
晨(夕)会、班(队)会由学校自主安排。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一年级至八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统筹安排。
鼓励支持开展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特色活动。
专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按其制订的课程计划执行。
(二)普通高中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的通知》(教材局〔2017〕7号)、《湖北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武汉市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武教基〔2009〕48号),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课程的建设与实施管理,构建积极稳妥、切实可行、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
高一、高二年级课程设置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执行,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以及地方和校本课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发展指导、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纳入地方和校本课程开设。
高三年级课程设置按照《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7—2018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三)幼儿园
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成长与发展指南》《武汉市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南(试行)》,科学制订保教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其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兴趣,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
四、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执行课程计划的指导、督查与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纳入课表、安排教学。
2.做好课程的建设与实施。处理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的关系,处理好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关系,积极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课程体系。统筹安排好专题教育课程。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发学校课程,创新学校特色。
3.深化“有效德育建设工程”。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武汉市中小学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体系(试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德育目标之中。推动学科德育统筹,强化学段德育衔接,丰富学校德育资源,强化德育评价。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仪式教育及教育信息化环境支撑下的德育工作。
4.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根据《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基一〔2015〕4号),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技术课程要求,组织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和本校实际、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活动。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2016〕8号)和《市教育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研学旅行实验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基〔2017〕28号),切实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社会实践活动计划,按照“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组织开展各类研学旅行实践活动。围绕国家安全、溺水防范(游泳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灾避险等各类生命安全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5.深入推进“高效课堂建设工程”。加强学科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过程要注重学思结合,注重知行合一、注重因材施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
6.深入开展经典诵读等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中小学“经典诵读·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戏曲进校园”、幼儿园“起点阅读·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
7.加强学生时事教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时事教育的意见》(教基一厅〔2012〕4号)精神,在小学《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初中《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中,加强时事教育。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8.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认真开设《健康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加强渗透,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与文体活动时间。
9.加强家校(园)联系。通过形式多样的载体和方式,加强家校(园)联系,让家长了解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增进家校(园)相互支持、理解与协作,凝聚共育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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