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指南
- 时间:
- 2018-12-20 16:23:40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自2015年起,教师资格考试开始实行全国统考。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步:面试通过
教师资格考试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一、面试科目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数学、小学社会、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化学、中学生物、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思想品德(政治)、中学英语、中学音乐、中学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
二、面试试题及时间分配
面试试题分备课(或活动设计)试题和规定回答问题两种:
备课(或活动设计)试题的确定:考生在备课前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并确认。
规定回答问题的确定:考生在试讲(或演示)前,考官在面试考场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后确定的。
时间分配:
抽题备课准备20分钟(幼儿园活动准备20分钟),试讲(展示)、答辩20分钟。
第三步:需考前普通话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予以公布。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有关资料和表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详细资格认定流程请参考《教师资格条例》
第四步:获取教师资格证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后,已通过资格认定的人员根据当地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在当地认定证书部门进行领取。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持本人有效证件。如需代领的,请代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时须在领取现场签字。
注意:领证时,请事先记住以下名单中本人的序号,以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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