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指南: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怎么办?
- 时间:
- 2018-12-20 16:16:12
- 作者:
- 胡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湖北教师资格证报名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并附登报声明原件。
"遗失声明"的内容需按照如下文字刊登,否则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毁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对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登记造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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